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刘春良同志在省属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8-11-12 浏览次数:8008 发布人:安徽省旅游集团
(2008年10月24日)
刘春良
很高兴参加今天的会议。刚才,德林同志回顾总结了四年来省属企业党风和反腐倡廉工作情况,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作出了部署,讲得很好,我完全赞同。下午建平同志还要作总结讲话,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会上,省国资委党委对省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在这里,我代表省委和省纪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借此机会向辛勤工作在省属国有企业的同志们和在座的各位企业家致以亲切的问候!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经济基础,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这些年来,我省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发挥了排头兵、顶梁柱的作用。今年1至8月,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完成增加值1222.7亿元,同比增长36.6%,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幅11.8个百分点,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增加值的58.2%。前三季度,省属企业累计实现工业总产值1814亿元,完成增加值5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0.1%和24.5%;实现销售收入2206亿元,增长35%;截至9月底,省属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和净资产分别达到4563亿元和1484亿元,同比增长17.5%和24%。目前,全省已有7户省属企业销售收入超过百亿元,6户实现利润总额超过5亿元。4年多来,省属企业共上缴税金645亿元,占全省同期财政收入近六分之一。在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四川汶川特大地震,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加剧,全球经济增长明显放缓,国际经济环境中不确定不稳定因素明显增多,国内经济运行中也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的情况下,我省国有企业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仍然保持这样一个较快的增长速度,实属不易,难能可贵。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省国资委的有效监管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同时包含着国有企业广大员工尤其是在座的各位企业家的聪明才智和辛勤劳动。长期以来,你们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第一线,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把握市场先机,带领企业广大员工不畏艰难、顽强拼搏,在加强企业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拓展市场空间、推进自主创新、开展企业文化和品牌建设等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不仅为做大做强企业,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有效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作出了重要贡献,而且在创造社会财富、承担社会责任、造福人民群众、建立和谐社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功不可没。
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事关发展壮大国有经济,维护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是国资委国有企业必须抓好的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这些年来,我省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腐倡廉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坚持服务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把反腐倡廉工作融入企业经营管理之中,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发挥了重要的促进和保证作用。总体上看,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进展顺利、发展健康,绝大多数企业领导人员在廉洁从业方面是好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省属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企业领导人员违反廉洁从业规定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甚至严重违法犯罪,情节之严重,性质之恶劣,涉及金额之巨大,令人触目惊心。近年来查处的蔡文龙、董苏皖、王效金、张绍仓等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就是典型的例子。这些腐败案件的发生,不仅给国有企业造成了重大损失,而且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我们一定要针对这些已暴露的问题,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目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进入了新的阶段,反腐倡廉工作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和特点。作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大家肩负着抓好企业经营管理和反腐倡廉工作的双重责任,应当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党和国家整个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不仅是国有企业自身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经营管理,维护国有资产安全,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有力保障,也是确保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正确政治方向,巩固和发展我们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事实一再表明,企业要发展壮大,党风建设不能出问题;不仅要做到企业主要领导人员自身不出问题,还要做到班子成员不出问题,企业不出大问题。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企业家,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更加自觉地担负起企业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我省《实施办法》,坚持不懈地抓好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企业反腐侣廉建设,把中央纪委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反腐倡廉的方针政策和措施要求,贯穿于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不断把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引向深入。考虑到今天参会的大多是省属企业的领导人员,我想着重围绕企业领导人员如何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讲五点认识和看法,与同志们交流。
第一,要强化规范用权、廉洁从业意识。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的领导体制、经营机制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企业已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作为企业领导人员尤其是“一把手”,大家直接管理和经营企业资产,掌握着生产经营权、用人权,财务、物资处置等权力。众所周知,领导干部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党工作,为人民谋利,而不能利用权力为个人、家庭和小团体谋取私利。我们要经常想一想自己手中的权力是从哪里来的、应当为谁所用这个重要问题。事实上,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越大,责任越大,风险越大。权力用好了,可以为企业带来效益,为社会造福;用不好,不仅会危害企业发展,损害企业广大员工的利益,甚至会给党和人民的事业造成重大损失。我们每一个同志一定要在如何对待和使用权力问题上想清楚、想正确,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切实加强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防止手中的权力商品化、庸俗化,决不能把权力变成谋私的工具。今年初,中央纪委明确提出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七个不准”的要求。这七个方面是国有企业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中央纪委从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角度提出这些要求,既抓住了问题的要害,也体现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有利于关口前移、防范案件发生,有利于促进企业改革发展,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一定要严格执行,抓好落实。古人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现在的企业一般都实行年薪制,作为省属企业领导人员,大家都属于社会高收入阶层。对这些合法收入,都应依法予以保护。同时,也希望大家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坚持秉公用权,廉洁自律,始终做到不义之财分文不取。不仅要管好自己,而且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和企业管理团队的教育、提醒和约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从他们身上打开缺口。从已发生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大腐败案件看,涉案人员手中并不缺钱,他们之所以违法犯罪,就是不能正确对待和使用手中的权力,不能始终做到廉洁自律,以至非法敛取钱财,结果落得身败名裂、后悔莫及。这些沉痛的教训发人深思,我们一定要牢牢记取。要经常盘算两笔账:一笔是腐败的成本账。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讲成本,腐败也有成本。企业领导人员如果因为腐败问题出了事,无论对家庭、对个人,这个成本太大了。另一笔是腐败给企业带来的损失账。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发生腐败问题,给企业、给社会、给党和政府造成的损失,是无法估量的。希望大家经常算算这两笔账,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严格要求,自觉遵纪守法,努力做政治上的“明白人”、经济上的“清白人”、作风上的“正派人”。
第二,要强化发扬民主、科学决策意识。能否科学决策,关系到企业的生死存亡。充分发扬民主,坚持正确集中,是凝聚企业广大员工智慧、进行正确决策的必然要求,也是调动各方面积极性、齐心协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民主发扬得充分不充分,决策科学不科学,同企业领导班子的作风状况关系极大。作为企业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如果作风霸道,搞“一言堂”,无视组织原则和程序,把自己凌驾于组织之上,轻率地擅自决定重大事项,甚至压制或打击报复提不同意见的同志,就难以作出科学决策,甚至造成重大失误。这样不仅对企业的发展有害,而且对干部自身也有害。实际上,发扬民主的过程,也是集思广益、统一思想、形成科学决策的过程。许多国有企业重大违纪违法案件情况表明,因个人说了算、擅自作出重大决策造成的损失,往往比其它违纪违法问题造成的损失更为严重。因此,我们必须在头脑中始终绷紧发扬民主、科学决策这根弦,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背离民主科学决策这个重要原则。这就要求国有企业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规定,进一步完善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内部议事和决策机制,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搞独断专行;要增强民主意识,虚心听取各方面意见,善于和同志们团结共事,自觉接受企业党组织和广大员工的监督,共同推动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局面。对企业的“一把手”来说,还要注意摆正自己在领导班子和广大员工中的位置,带头发扬民主,心胸开阔,虚怀若谷,从善如流,平等待人,乐于听取各种意见包括不同意见,自觉接受监督,善于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团结班子全体同志一道工作,充分发挥班子整体合力。应当充分肯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行13年来,对于提高国有企业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水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也要看到,一些企业决策事项范围规定虽然很详细,但决策程序规定很原则,在实际工作中缺乏执行力,有关制度没有得到落实。对这些问题,各级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要加强对“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紧紧围绕国有企业经营管理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抓紧完善并严格执行相关监督制度,确保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运作等事项严格按照决策制度和程序运作。前不久中央纪委、监察部就这个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这个《意见》下发后,希望国有资产监管部门和国有企业认真抓好落实。
第三,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厂务公开意识。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是有效防治腐败、保证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福利的关键。党章明确规定,要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地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作出这样的规定,就是要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历史和现实都表明,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近年来,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之所以严重违纪违法甚至走上犯罪道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缺乏自觉接受监督意识,认为组织监督、群众监督是跟自己过不去,因而规避监督,等到出事之后又追悔莫及。对此,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都要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始终做到常怀敬畏之心而不恃权乱为,自觉接受监督而不排斥监督。要敬畏历史,使自己的工作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要敬畏百姓,让自己做的事情对得起养育我们的人民;要敬畏人生,将来回首往事的时候不会感到后悔。只要有了这种敬畏之心,我们就会自觉地把接受监督作为一种精神境界和自我需求。实际上,加强监督既是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也是对干部的关心爱护。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大家一定要从思想上正确看待监督,自觉接受来自各个方面的监督,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要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监督制度,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今年上半年,省委巡视机构启动了对淮南矿业集团公司的巡视试点工作,目前正在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公司进行巡视。实践证明,加强对国有企业的巡视,有利于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有效防范违纪违法问题的发生。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接受巡视,积极配合并大力支持巡视机构开展工作。经验表明,自觉接受监督固然难能可贵,但如果没有一套科学完备、有效务实的监督机制作保证,自觉接受监督也是难以持久的。这就要求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紧紧抓住生产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和关键环节,通过科学配置权力,规范权力运行,完善监督措施,建立健全企业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互相制约又互相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会建设,有效发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作用,使企业权力运行得到合理制衡。要坚持和完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尤其是要尊重和保障企业广大职工的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凡是研究决定企业改制以及涉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都要通过职代会等形式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凡是涉及与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都必须向职工公开。只要厂务公开透明了,职工群众有了民主管理和监督权力,许多问题就往往容易解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国有企业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着力在抓巩固、抓完善、抓深化、抓提高上下功夫。尤其是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权力项目,扎实推进动态公开、办事公开、厂务公开,真正使企业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作。
第四,要强化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意识。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也是有效防治腐败的治本之策。为深入贯彻十七大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部署,考虑到近年来我省党员干部队伍中违纪违法问题易发多发,既有干部自我要求不严的因素,也有组织上疏于教育和管理的问题,更与体制机制制度不完善有密切的关系,今年初,省委、省政府按照中央提出的“改革创新、惩防并举、统筹推进、重在建设”和“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的要求,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这是省委、省政府着眼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经过认真研究慎重作出的重要决策,也是进一步深化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目前,这项活动正处于建立健全制度阶段。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导人员,大家要注意抓住全省开展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的有利时机,将制度建设贯穿于企业决策、管理和生产经营的全过程,不断加大制度改革创新力度,做到与企业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与企业重大事项决策相统一,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结合,加快形成符合现代企业特点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紧紧围绕企业重组改制、产权交易、资本运营、物资采购、产品销售等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堵塞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的漏洞;要紧紧围绕更好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减少权钱交易的机会和空间;要紧紧围绕党务、厂务公开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规范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并接受企业职工群众的监督;要紧紧围绕规范企业权力运行机制推进制度创新,从制度上保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要紧紧围绕党性党风党纪方面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进制度创新,严格规范各级企业领导人员的廉洁从业行为。与此同时,还要着眼于强化制度的执行力,认真抓好制度的学习和宣传教育,抓好经常性监督检查,增强制度的约束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果断处理,真正使制度成为防治腐败的“高压线”和“防火墙”。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形同虚设,成为一纸空文。在这个问题上,企业领导班子特别是“一把手”处于关键地位,对落实好制度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必须严格要求,以身作则,把执行制度作为自己的行为习惯,为企业广大员工作出表率。
第五,要强化改革创新、奋发有为意识。当前,国际金融市场动荡,全球通货膨胀压力增大,世界经济增长总体趋缓,不确定不稳定因素增多。在这样的形势下,今年我省经济发展总体平稳较快,多数经济指标再创历史新高,成绩来之不易。但大环境对我省的不利影响正日益显现,从7月份开始,全省经济发展出现放缓迹象,一些经济指标增幅有所回落。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妥善应对。国有企业特别是省属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在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进程中处于重要地位,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座的大多是企业家,担负着重要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在推动企业改革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骨干作用。要按照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发展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满腔热情、高度负责地承担和履行自己的职责。要善于从全局的高度观察和处理问题,注意加强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运行规律和特点的研究,自觉把企业改革发展放在经济社会的全局中去谋划、去推进,始终牢记国家利益至上,坚持在大局下行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改革创新,在自己的工作岗位和人生舞台上施展才华、大有作为,努力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做更多的事,发挥更好更大的作用。千万不要因为少数企业领导人员出了问题而缩手缩脚,不要因为严格执行“七个不准”要求而畏首畏尾。我们强调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的监督,并不是要把大家的手脚束缚起来,也不是要把大家弄得谨小慎微,而是要让大家正确处理廉洁从业与干事创业的关系,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以改革创新的思路和办法办法解决企业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更好地推动企业健康发展。应当明确,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的重要职责就是要服从于服务于推进科学发展,为加速安徽崛起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障。其中,支持企业经营者改革创新、干事创业,为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正确履行职责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把服务、促进和保障科学发展作为第一职责,牢固树立保护企业家就是保护生产力的观念,不断提高为企业改革发展稳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体谅企业家的甘苦,着眼于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切实保护好广大企业经营者锐意改革、大胆创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要严格区分一般错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严格区分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出现的失误和违纪违法的界限,运用区别对待、宽严相济的政策,正确处理改革开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严肃党的纪律问题。对严重违纪违法的腐败分子,必须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犯有一般错误的同志,要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能挽救的尽量挽救;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工作中大胆负责、锐意改革而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要及时澄清是非,使他们放下包袱、轻装上阵,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廉洁从业、干事创业的同志,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努力营造有利于广大企业经营者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良好氛围。
上述与同志们交流的五个方面的认识和看法,可以概括为四句话,就是:反腐倡廉要常抓不懈,拒腐防变要警钟长鸣,改革创新要勇往直前,干事创业要奋发作为。希望在座的企业家和省属企业的同志们,按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更好地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推动国有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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